校名
華僑大學校名為首任校長廖承志所題。1960年,經中僑委批準,學校命名為“國立華僑大學”。1961年,中僑委、教育部在聯合呈報《創辦華僑大學方案》時,又將學校名稱改為“華僑大學”,得到國務院批準。此后,學校一直沿用“華僑大學”這一全稱。
校標
華僑大學校標為紅色圓形徽章圖形,以“為世界培育優秀人才,向全球傳播中華文化”為立意,彰顯全球化時代的華僑大學,將秉承“為僑服務”的辦學宗旨和“會通中外、并育德才”的辦學理念,全心全意培育華胄子孫和世界各國人才,責無旁貸地向全球傳播中華優秀文化。 該標識中心圖案取材于中文繁體“華”字意象,構成球狀經緯線,演繹成一個旋轉的地球,寓意華僑大學“面向海外、面向港澳臺”的辦學方針和在變化的世界中謀發展的信念;典雅大方的中國紅,是吉祥與活力的象征,作為校標主色調,象征華僑大學將以無與倫比的信心和熱情,把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,涵養于莘莘學子心中,傳播到五洲百國之域,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、促進中外文明交流互鑒、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華大力量。
校訓
華僑大學校訓:會通中外、并育德才。“會通中外”側重于表達華大人應具有的國際視野和治學方法,意為匯合中外文化而貫通之,“并育德才”側重于闡明辦學方針,意指育德和育才不可偏廢而應并重,使其相互促進。其內涵主要體現在:①傳承民族精神。通過中華文化的教學和多種形式的滲透使民族精神得以繼承和發揚。②融通多元文化。通過培育寬容為本、和而不同的校園精神,使兩類學生都受到多元文化的感染和熏陶。③構架培養模式。通過獨特的教學過程,因材施教,探索和完善適合“一校兩生”特點的人才培養模式。④并育兩生德才。通過教育,努力使境內外兩類學生德才兼備,全面發展。
校歌
華僑大學校歌《一方沃土》(2015版)由中國音樂文學學會前會長、詞作家喬羽作詞,中央歌劇院前院長、作曲家王世光作曲。歌詞以寥寥數筆把莘莘學子的蓬勃朝氣、五洲四海的文化交融、華夏兒女的愛國情愫,融匯于字里行間,并歸結于華僑大學這一方沃土的滋養,平實而不落俗色,質樸而盡生雅韻;旋律優美流暢,節奏工整明快,和聲飽滿豐富,朗朗上口。